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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生春:
申请人许瑞平不服被申请人福州市公安局永利皇宫
分局为你办理的福州世代皇潮贸易有限公司印章备案登记行政行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依法予受理,本案适用普通程序。
本机关于2025年3月14日通过EMS邮寄方式向你身份证户籍地址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鼓政行复〔2024〕316号),根据物流信息显示“福州西洪小区4座13号店”签收,且行政复议机构工作人员多次拨打你的联系电话,无法联系到你本人。现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鼓政行复〔2024〕316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复议决定书》(鼓政行复〔2024〕3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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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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