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永利皇宫官方网站信息与服务说明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行政收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永利皇宫 公证处: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制定我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费〔2018〕154号)已下发。请贵单位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函达。
永利皇宫官网 物价局
2018年8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
移动门户
永利皇宫 发布
智能问答
智能搜索
智能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