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永利皇宫官方网站信息与服务说明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减税降费 > 企业优惠扶持 > 企业优惠扶持_财政局
各街道办事处、洪山镇人民政府,税务分局(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及《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加强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的通知》(闽财税〔2018〕11号)的有关规定,经永利皇宫官网 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永利皇宫官网 税务局联合研究审定,同意认定福州乌山吕祖宫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期为2025年至2029年)。
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对取得的应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并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免税手续。
特此通知。
主办:永利皇宫官方网站_最新资讯与平台服务 承办:数字福建永利皇宫 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